问答详情

没有进出口权的营业执照可以从事进出口贸易吗?

国际贸易 2024-03-10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要出口要采取下列办法解决:
    1、经营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
    2、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还应当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 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要出口的办法:经营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且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还应当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 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要出口的办法:经营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且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还应当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