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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进行强拆不犯法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4-03-11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强拆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强拆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是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强拆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强拆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是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其法定程序为:
    1、查明事实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5、行政裁决阶段。
    6、强制执行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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