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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成立公司,当时是实缴制公司,该公司涉及虚报注册及抽逃资金,2015年发现问题报了案,该公司是按以前公司法还是按2014年修改的公司法定性?2011年注册成立公司,该公司涉及虚报注册及抽逃资金,还是按2014年修改的公司法定性?

公司企业 2019-04-17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抽逃资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 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 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首先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的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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