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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应该如何认定伪劣产品

产品质量 2024-03-11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伪劣产品的认定标准是:广义的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冒用、伪造商标、优质产品标志、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或失去了使用价值的物品。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伪劣商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生产伪劣产品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法律分析:认定生产伪劣产品罪:
    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
    2、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
    4、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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