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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是否可以转租

业主维权 2024-03-11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地下车位如果经出租人同意是可以转租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的地下车位经所有权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合同的车位使用权人未经车位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车位转让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车位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位使用权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才有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
    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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