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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者有哪些投诉条件

旅游维权 2024-03-11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旅游消费者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投诉。消费者必须是旅游活动中的直接利益关系者。必须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
    2、法律依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
    2、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
    3、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
    “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4、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 法律分析:投诉旅行社找可以找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或者旅行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除此之外还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热线以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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