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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公公可以把房子过户到我跟他儿子的名下吗 房子是婚前买的 还着贷款

离婚 2019-04-24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其中有三种方式:
    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需要在公证处打个《赠与公证》,然后在到房交所赠与过户,到时候契税是3%,还有杂税几百元;如果房屋你再买卖时,则在正常费用下多一个赠与费:成交价的20%。
    2.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父母以过世)则到公证处打个《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交所继承过户,费用只需杂税几百元,如果过户后你要卖此房,正常费用下多一个继承税:夫妻一方去世是成交价的10%,如果夫妻均去世则是成交价的20%。
    3.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直接把房产证拿到房交所买卖过户,费用就是通常的费用,倒是再次买卖时还是这些费用。这都是看你以后房屋要不要买卖,如果要买卖建议选择第3种形式,如果不买卖则用第一种,则《赠与公证》《继承公证》时需交公证费根据房屋本身的地方、年代、建筑结构、房屋价值等决定的,房屋通常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勘测费、工本费、转移登记费、营业税(房屋不管面积大小没有满5年收取全额营业税,建筑面积超过144平米且满5年的收取差额营业税,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且满5年的没有营业税)土地出让金(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才有,出让地的没有此笔费用)
  •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办理结婚证时少不了结婚证照片,结婚证照片要求怎样?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6cm×4cm。
  • 如果你和她没有领取结婚登记手续,你们的关系为同居关系,其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她现在结婚,你是不能告她重婚的。但是,对于你们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属于你们双方的,你可以要求她支持孩子的抚养费。
    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到法院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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