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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出租屋不得出租

房屋租赁 2024-03-11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不得出租的房屋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不得出租的房屋有: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租房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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