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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离婚女方需要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4-03-11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损害赔偿请求权;
    2、经济补偿请求权;
    3、困难帮助请求权。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申请不同的经济补偿,若是因男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申请损害赔偿权;如果夫妻一方离婚时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困难帮助请求权;夫妻一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请求权。
    离婚时的补偿不仅女方可以申请,夫妻任意一方都可以进行申请。申请方应当为无过错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男女双方离婚,女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偿。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因此男女双方离婚的,女方想要求补偿,应当看女方是否付出较多义务,有付出的,才可以要求补偿,没有付出较多义务的,不可以要求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不需要。离婚经济赔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时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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