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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休完产假,今天上班,被通知降职,要么就发一个月工资,自己离职

劳动纠纷 2019-04-20 18: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 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 应扣除双休日。
    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1、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2、应发薪天数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如31日、30日等)扣除周休息日(如双休日)和缺勤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天数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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