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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医生赔偿还是医院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11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找医院进行索赔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二,误工费。
    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第四,交通费。
    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根据自己承担的责任大小对患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的费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医疗事故赔偿的条件: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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