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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工程转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招标投标 2024-03-11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转包的认定标准是: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民法典关于转包的规定如下: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
    3、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4、法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由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 法律分析:工程转包定性为非法行为,对工程转包国家是明令禁止的。对于实施工程转包行为的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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