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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有补偿吗

征地补偿 2024-03-11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是否有补偿,视情况而定:
    1、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迁出的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将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在农村还有房屋,土地征收则能够获得房屋的补偿;
    2、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
    国家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4、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一、农村户口迁出征地能得到补偿吗
    1、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户口迁移土地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在承包期内户口迁入城区或小城镇落户的且转为非农户口,土地应交给发包方,也就是农村的村委会;
    (2)如果户口迁出后仍然是农村户口,则土地应受到法律保护扔归自己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出需要如下手续:
    1、获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获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户籍登记记。
  • 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可以由补偿,虽然当事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但是如果农村的宅基地上还有房子的话,该房子可以作为宅基地的附作物得到赔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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