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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主张质证,法官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开庭结束原告按法官要求提供证据可以再次由被告质证吗?被告可以再次进行答辩提供答辩词吗?

刑事辩护 2024-03-13 12: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案件开庭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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