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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怎么样

运输合同 2024-03-13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
  • 向运输公司主张赔偿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乘坐的权利;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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