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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被车撞伤了,造成小孩右脚骨折,对方应该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9-04-12 0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交通事故骨折赔偿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赔偿费用包含下列内容: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车旅费、必要的营养费。至于精神损失费在上面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你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适当给予你的。
    体的赔偿费用要看你根据你的相关情况才能就算出来,而且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致的,你可以找一下,在根据自身的情况就可以就算出来了。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被车撞后,应该及时报警 ,由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对方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责任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受害人在交强险赔偿外的损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也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被车撞骨折: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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