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离婚协议规定,一半的农田分配给另一方,但农田是该男子的个人姓名,该女子的户口不在该男子的位置。现在土地被征用了,男人没有给女人征地的钱。我怎样才能拿回一半的征地款?

征地补偿 2024-03-14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解决土地分割的事项如下:双方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均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以将土地按份划出、各自经营,土地无法分割的,双方轮流耕种;仅一方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归属该方,但应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你好,如果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就属于家庭共同共有,村委会不宜分割,直接交给户主就行。如果征地补偿款是按照人头分配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那么是谁的就交给谁比较合适,未成年人的交给他的监护人。
  • 你好,在征地时,有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避免耽误征地拆迁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