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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购买的温度计是否可以作为供热温度不达标的依据,目前室内温度不达标,供暖公司回复次日来上门测温是否合理

业主维权 2024-03-15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吧
  • 你可以找热力公司帮你解决

  • 法律分析:供热温度不达标的话,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如果达不到18会和供热企业进行沟通,按照国家规定,该给消费者退多少就退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上门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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