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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里做保洁员,上班时被小区的小狗咬伤了,因为是楼道保洁每天要上下楼咬伤后腿不适合工作要求休息,休息期间保洁公司可不可以算我工伤呢?上班时被小区的小狗咬伤了,因为是楼道保洁每天要上下楼咬伤后腿不适合工作要求休息,休息期间保洁公司可不可以算我工伤呢?

损害赔偿 2019-05-20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狗咬,在法律上分三种情况来处理,即狗主没管好,受害人故意挑逗及第三人故意刺激,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伤口处理  人被狗或猫咬伤后,不管当时能否肯定是疯狗所为,都必须按下述方法及时进行伤口处理:  若伤口流血,只要不是流血太多,就不要急着止血,因为流出的血液可将伤口残留的疯狗唾液冲走,自然可起到一定的消毒作用。对于流血不多的伤口,要从近心端向伤口处挤压出血,以利排毒。  同时,必须在伤后的两个小时之内,尽早对伤口进行彻底清洗,以减少狂犬病的发病机会。用干净的刷子,可以是牙刷或纱布,和浓肥皂水反复刷洗伤口,尤其是伤口深部,并及时用清水冲洗,不能因疼痛而拒绝认真刷洗,刷洗时间至少要持续30分钟。  冲洗后,再用70%的酒精或50度-70度的白酒涂擦伤口数次,在无麻醉条件下,涂擦时疼痛较明显,伤员应有心理准备。涂擦完毕后,伤口不必包扎,可任其裸露。对于其他部位被狗抓伤、舔吮以及唾液污染的新旧伤口,均应按咬伤同等处理。经过上述伤口处理后,伤员应尽快送往附近医院或卫生防疫站接受狂犬病疫苗的注射。  
    二、赔偿  
    1、可向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注意保存证据,即对方狗咬你的证据(以防对方到时不承认其狗咬你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由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故意纵使动物主动侵害他人的,则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甚至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伤害的(受害人故意挑逗动物而致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故意刺激动物时期伤害受害人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对方拒绝赔偿医药费,可先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补充:《侵权责任法》规定,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以及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伤残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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