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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合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ABC三人管理公司,因为技术入股,出了一半资金,1W,1.5W,1W,另一半由D代出,D出资了自己的部分3W和代出的部分3.5W。代出的部分算在ABC身上,股份就按ABCD四人所得的分配,20%,30%,20%,30%。协议有注明代出部分算入公司资产,在任何时候D不得要求ABC归还。现在公司经营亏损,打算解散。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是按照实际出资比例的分配(即10%/15%/10%/65%),还是按照股份比例分配(20%/30%/20%/30%)呢?4个人合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技术入股,呢?

公司企业 2019-05-09 1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技术入股能够成立公司说明这个技术是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如果只是其中一个股东自己凭借自身劳动才能实施的技术,不可能成立公司,只能是合伙企业才允许以劳动入伙。
    资产作为入股的财产,应该将产权转移给公司,才算完成股本的支付。
    如果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将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那么说明这位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应提请董事会起诉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首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出资达51%就必定是法定代表人。要明了,两个股东,一方出资达到51%以上,法律上取得了控股地位,在股东会开会表决事项上将具有必然优势地位,除非公司章程约定按股东每人一票的方式而非按出资。
    但大多公司是按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表决权,以决定公司经营、投资、人事等重大事项。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是股东间协议确定的结果,出资多不必然就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可代表公司进行经营行为,公司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处罚和刑事领域,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你可以要求以每人一票的方式来表决股东会事项,写在公司章程中。当然有对方书面同意。毕竟资本多少一般决定发言权多少,大多没有谁会让步。
    希望你有所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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