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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缴纳公积金。我现在已经离职了,能不能向原单位要求补缴?

社会保险 2024-03-22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补缴公积金后,大家可以算作连续正常缴纳。这些条件是:单位为个人补缴1、单位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新入职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转移证明;2、单位补缴的是入职后3个月以内的公积金;3、单位在员工入职后的12个月以内进行补缴。单位为集体补缴1、单位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的住房公积金;2、在发生断缴后的3个月以内及时补缴。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其前提是你们对此有约定,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只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并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所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须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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