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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担保 2024-03-22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有三种担保物权。一是抵押权,二是质权,三是留置权
  • 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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