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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自主择业转业,2014年离婚,因女方名下所购房产实为其父母出钱以女方名字贷款购买(因女方父母均已退休无法贷款买房),男方离婚时未分任何女方财产,只有承租部队福利分房期间所分承租军队公寓住房一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3 14: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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