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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新房按合同要求2022年12月31日交房,交房时开发商要求先交住房专项维修金、水、电费才能验房,交费后验房墙面有空洞,未验收,后开发商业务人员发微信2023年3月31日交房,我房23年5月底维修完工,后在办理验房时物业要求自2022年12月31日起交一年物业费,不交不给钥匙,我想问一下物业费起交日为什么时间?空置房物业费能减免多少?所在地山东省。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3-24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根据协议起诉解决
  • 你好,具体的案情是什么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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