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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春节期间,某三甲医院肿瘤科床位40张,在院肿瘤患者35人,当日白班与小夜班交接班时35名患者均在病房,其中23床、35床等几名患者无家属陪护,凌晨大夜班护士接班时,小夜班护士说“没什么,我走了”,大夜班护士回答“好的,我自己慢慢看,你先走吧”,然后清点物品,未巡查病房,2小时后,大夜班护士接到值班护士长电话,询问是否有患者外出未归,大夜班护士回答“无外出”,1小时后,接到值班护士长第二次电话,是否有患者外出未归,现院内发现一名自缢患者正在核实身份,着本院患者病员服服,大夜班护士慌了,回答“我去看一下”,巡查病房后发现23床患者不在床位上,也不在病区内,电话联系患者家属,家属回答“他住在医院里,昨天我帮他洗漱好了就回家了”,该护士赶紧汇报护士长,联系值班护士长,后确认此患者为此肿瘤科患者23床,已在医院偏僻凉亭内自缢身亡多时,当时是一名路过凉亭的陪护人员发现,上报医院保卫部门,发现时该患者着病员服服,无腕带等身份识别标识,后续家属以医院存在过错,上诉。此事件是否涉及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24 13: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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