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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一方身份证丢了能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4-03-25 1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那么身份证丢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再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第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第
    二、本人的结婚证;第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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