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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三是否有权继承遗产的探讨

遗产继承 2024-03-25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通常小三不可以有继承权。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三者不是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所以不是其法定继承人;如果是遗嘱给第三者继承的,通过立遗嘱给第三者遗产的行为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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