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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十万,但被告家中实在拿不出医药费,这种情况下会怎样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5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先民事起诉先
  • 你好,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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