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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 2024-03-26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如下几条:1、卖房人是否是真实的权利人,是否有其他共有人;2、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条件;3、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被查封或拆迁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况;4、房屋是否存在出租的情况;5、房屋本身是否存在质量瑕疵;6、了解供水、电路、暧气、物业管理等情况。
  • 买卖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物业费用及公用事业费用是否拖欠; 9、户口问题; 10、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
  • 二手房买卖中,有以下注意事项:
    1、查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
    2、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
    3、二手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
    4、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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