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国有企业改制学校移交地方政府办学教师安置方案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26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遵循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基础教育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学校人员的移交以移交前在职人员为基础,教师参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编制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审定合格后接收,非教学人员按当地同类学校编制比例划转。国有企业办普通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教师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普通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 你好,你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