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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房本人吗?

业主维权 2024-03-26 20: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成员是房屋产权证房主。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4、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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