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五年,有一个孩子,五岁了,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两人也没有分居,可以起诉吗?起诉状应该怎么说有一个孩子,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两人也没有分居,可以起诉吗?起诉状应该怎么说

离婚 2019-04-12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有证据证明他与别人同居就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神农架林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