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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过重大刑事案底,但父母在孩子8岁时离婚,孩子判给母亲,现在孩子马上要毕业,准备参加工作了,父亲的案底会影响孩子多大关系呢?但父母在孩子8岁时离婚,孩子判给母亲,现在孩子马上要毕业,父亲的案底会影响孩子多大关系呢?

离婚 2019-04-26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 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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