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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自己留下的宅基地。被集山村村委会干部征用时。我妈说那块地不属于我。那块地是我16岁分家的时候。以后给我盖房子。哥哥和妈妈看到现在收地卖钱,说那块地不是我的。并且在我面前卖掉了那块地。村委会来收地的会计。告诉我妈那块地不需要我签名。只要我妈说那块地不是我的,就可以卖。当时我妈在我面前签了我的名字。我无法阻止!这也是非法的吗?属于非法征用土地。下面的电话是我现在的身份证,可以找到我。我是三山区集山村沟边村。我叫王志和,所以从2011年到现在,我有一份购房安置合同。但是我从来没有教过余款。因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家里。他们的村委会和我的家人可以随意出售我的土地。拆迁公司的人说,余日东说我的家人说我有多少就有多少。如果你错了,你可以找我的家人,说不要告诉他们。村委会书记余乃汉说,我妈妈说我有多少地方,有多少房间。我什么都证明不了?只有我妈跟我哥说了才算。有没有,村委会书记余乃汉说,除非我能拿出房间契约的地方,也就是说,证明我不明白,什么样的证明,是我哥哥和我妈妈说的,是证明,还是吉山村委会,承认我妈妈是我妈妈是我哥哥是我哥哥。我想问一下,我已经活了这么多年30多年了。我不是合法的中国公民吗?我出生在沟边村,我已经30多岁了,到最后连自己的东西都说不出来。最后,我哥哥告诉我妈妈我的是我的。我不能证明什么是我的,什么不是我的。我哥哥说他的就是他的。我妈说的是他的,是他的。不是我的,不是我的。吉山村委会书记余乃汉说,他们可以互相证明错误,我会承认的。假如我觉得我有什么一定要我哥跟我妈说我有什么就没有什么。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因为我们三个原本是一个家庭。土地以前在家里分过。那时候我很小,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能做一些登记或证明。现在我妈和我哥互相指认谁有什么就有什么。这是合法的吗?村委会承认是合法的。说村委会,说我妈妈和我哥哥说我有没有。这样可以吗?我没有说话的权利。证明的权利,我该怎么办?是去法院起诉他们,还是去北京纪检更大的地方起诉他们可以给我一些建议,还是给我一条明确的路。

土地纠纷 2024-03-28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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