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案例:我的孩子7岁,上一年级。在课间与其他孩子玩“抓人”游戏时,他与一名三年级学生发生了碰撞。当时,三年级学生正准备去他的同学那里,但他还没有动。碰撞造成我孩子额头伤口约2厘米,包扎治疗;另一个孩子的门牙断裂,转移到南京治疗,专家意见可能在18岁前做4次假牙,18岁后,15年后,总成本估计为2.4万元。问题:1、在这次事件中,我能否按照过错责任的原则,推定两个孩子都有过错,没有注意到周围环境的安全,但学校应该承担大部分的管理责任,课间组织和管理不到位,老师只有在孩子发生后才会到场?2、能主张和孩子一起玩的同学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吗?3、本人主张与对方责任平等,共同承担除保险、校方赔偿外的费用,各承担50%,是否合理?4、另一方主张18岁和33岁两次植牙的费用为2万元。如果按责任赔偿,我能考虑预期定期利率增值,抵消当期部分赔偿金额吗?因为对方主张也预计会发生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8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