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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招人的,他的户口还在老家,但是我和姐姐的户口都是和妈妈一起在这个村子里的七组。我出生于1991年,我有土地,村里可以分享我的份额,我妹妹出生于1996年,但她只有村里的户口,没有土地,村里的钱没有她的份额今年我们组卖集体土地,决定分享钱。分配比例如下:第一,按现有土地所有成员分红;第二是七组合法户口分配的户口手续;第三,在家招募叔叔的孩子只能有一笔分配的钱。属于该组的农村户口;第四条为死亡(有土地户口),新增(有合法户口)也可分配资金。全组实行民主制。这个合理吗?为什么要死,我妹妹没有?她也是这个村的农村户口?我们去找村里的干部。他们只是不同意我妹妹可以分配钱。他们还说,他们实行民主制。只有村里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他们才会给我妹妹钱。否则,即使我们告诉北京,也没用。我该怎么办?我妹妹现在才上初三。

土地纠纷 2024-03-28 1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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