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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他人伤害,右眼破裂,视网,脉络脱落,虹膜缺失。经过三次手术治疗,一些晶体切除术保持了眼睛清澈,但视觉功能丧失,没有光感,被认定为重伤。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现在公安局让我去沈阳做伤害鉴定。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个城市或北京不能做这个鉴定吗?非常感谢。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8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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