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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遗产继承 2024-03-28 1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子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子女同意过户的情况下,可以将房子返还给你;如果房子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子女夫妻两人的同意才能返还
  • 法律分析: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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