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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成五级,他也给我安排不了工作,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能不能每个月领伤残津贴

工伤索赔 2024-03-28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职工因工伤被认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为16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保持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本人每月残疾津贴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受伤职工本人的意愿,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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