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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我上了50万三者,药费共5万,我垫付了3万,原告自己垫付2万,但是原告在起诉书中只主张自己那2万医药费,请问我垫付的3万怎么主张?开庭前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交通事故我全责,我垫付了3万,请问我垫付的3万怎么主张?开庭前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交通事故 2019-04-12 1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都要根据事故情况和伤者受伤情况做不同处理:
    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应当保证伤者的伤情不能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这样因为伤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更严重的伤害,损失也在不断扩大,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伤方,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最后,在因治疗过程中支付了医疗费用的,最好是哪方支付费用,哪方保管好自己垫付的医疗票据或做好协议和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争执到底谁在治疗过程中垫付了多少医疗费,往往是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有原件当事方主张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

  •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如果你车辆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你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拒绝垫付任何费用,让对方自行垫付。或者你垫付费用后,直接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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