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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中间我垫付了2万,法院判决原告12万多,并且由原告返还被告垫付的2万元,我想问一下这2万我是去法院支取,由原告给我

其他 2018-12-19 2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有保险公司按判决数额支付于法院,有法庭扣除你的垫付医疗费支付于原告,你从法院领回原垫付款。
  • 跟原告、办案法官协商处理
  • 1你让他给你开具收条注明你垫付了两万的住院押金;2你最好让他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问题法院会依法分清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3根据法律规定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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