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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995年5月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我便经单位同意去大学读书,毕业后继续回到单位工作直到现在,如今50岁要退休了,单位却说1996年有11个月没缴养老保险费,现在应怎么办?能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4-03-28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单位能补交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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