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那么一方多卖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