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和我媳妇离了2次婚法院都不判离

起诉离婚 2024-03-28 1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的,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 在我国人民法院两次不判决离婚依据有: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双版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