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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合伙人制度中,有哪些情况需要进行除名退伙的操作?

合伙企业 2024-03-28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 普通合伙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除名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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