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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多个快递取件码被驿站发给同一个人,这个人把我的快递签收并且拆开,找到后都塞在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驿站逼迫我退货退款,我拒绝驿站说我讹人并进行言语侮辱。现在快递都在驿站,我是否可以要求驿站双倍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4-03-29 16: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快递被别人签收可以找快递公司赔偿。根据邮政法相关规定,快递被别人签收属于快递丢件。如果快递有保价按照保价额赔偿,如果快递没有保价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收取资费的三倍。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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