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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2014年借的高利贷,现在他们起诉法院,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4-25 0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起诉后,欠款人依旧未还款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被告所有的银行卡,企业开户行都会被冻结,法院可以以合法途径查询被告的所有开户信息。如果被告已经转移财产了,被告将会被列入全国失信人黑名单,被执行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将被进一步压缩。
    禁止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和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子女报考公务员受限;子女上好学校受限;限制办理信用卡,买房贷款;养老金、拆迁款、房产拍卖款等会被直接扣留,被执行人的车辆驶向高速路将会被扣留;还会被限制出入境等。
  • 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当中有两个关键数字:24%、36%。这样也就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也就是说,当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24%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这部分利息,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比如小M向你钱,约定利率40%,小M也按照40%的利率给了你利息,当小M知道36%以上无效后,找你把超过部分多给你的利息要回来,法院是支持的。
  • 从高利贷的名称我们知道高利贷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成本,决定了它长期以来的“非生产性”特点,即借高利贷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而是为了保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如此。
    现代社会也没有太多改变,尤其在农村。
      借高利贷者的消费主要用于天灾人祸用以果腹、治疗疾病、婚丧嫁娶、子女学费、偿还旧债、生意资金投入。借贷者是普通社会大众的一员,对于借贷这一民间借贷关系来说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
    反而是高利贷的高利率让借贷者饱受苦痛,如果诉诸法庭,对借贷者借钱时约定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支持的。但四倍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需要说明的是,正因为高利贷的“高利”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面对借贷者不还钱,放高利贷者不会采取法律途径要债,而是以自己的势力采取违法手段强迫借贷者还债,这不是普通百姓能承受的。
    因此,如果因为高利贷而受到困扰,不妨借助法律的力量使自己不受迫害。另外面对放高利贷者是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最好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建议下度过难关。
    综上,因为四倍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要计算你已经还了多少钱,与四倍利息的差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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