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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三十多年紫荒地,交过计划外的农业税,交过工粮,年年往村上交钱,村上要收回,有没有点补偿

土地纠纷 2024-04-02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承包合同处理a
  • 依据承包合同处理
  • 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一般情况下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吗,做好安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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