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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都需要带什么材料,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4-04-03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 夫妻一方需要携带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家庭财产清单、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是: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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