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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什么?

公司成立 2024-04-05 16: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如下:
    1、登记前,原企业已经注销登记;
    2、报纸刊登新设合并公告;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前债务已清偿;
    5、已签订合并协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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